来源:中国乐器信息网
2010年,全国乐器标委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完成国家标准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轻联等有关部门已下达的2009-2010年乐器标准项目计划(共15项,其中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4项)。截止目前,已经完成14项(余下1项将在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有14家乐器企业和有关单位参加或参与了上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另根据国家标准委《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秘书处依据《乐器标准体系》(草案)并对行业现状进行了分析和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后,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了2010~2011年国家标准制定的项目计划为9项,主要涉及基础和方法标准,这些标准是乐器行业缺失和急需制定的项目。2010年乐器行业申报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共有19项,分别为:气鸣乐器类(西管乐)12项;电鸣乐器类6项;乐器辅助类1项。
二是按照工信部及中轻联《关于全面清理工业行业标准及开展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要求,对2005年以前发布的乐器行业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的标准复审工作,初步完成了全部49项标准的复审。
三是开展了国家标准宣贯及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做好贯彻实施《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关于标准的结构和编写通知”的总体要求,秘书处组织全国乐器标委会委员及各企业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召开了宣贯与培训新版GB/T1.1国家标准的培训会,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辅导和现场考核。
四是继续完善和加强乐器标准化体系建设,为配合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秘书处按国家标准委的总体要求,在国家标准体系总的框架下,填报了乐器标准体系表(子系表),为国家标准体系充实和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五是加强乐器标委会自身建设,包括修订标委会工作细则,加强财务制度,调整乐器标委会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