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讲:当今社会已是信息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社会,互联网已无所不在,已和社会政治经济、所有人的生活密不可分。果真如此吗? 我的回答是:否!!!
我的回答为何是否,因为互联网服务在我们的老百姓中的普及率还非常低,城市中的普及率虽达到60%不到,农村的普及率还不到20%,而偏远的山村仅仅5%,在这种普及率下,互联网的服务怎能无所不在呢?
在互联网大发展的今天,为何我们的互联网接入的普及率如此之低,原因何在?
我的回答是:垄断!!!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业务的提供商主要是电信和联通,电信在南方地区互联网接入的占有率达到了80%以上,联通在北方地区也是如此,他两家分别把持南北两个区域,独享这垄断带给他们的丰厚收益,两地的老百姓能达到自由便捷实惠的服务吗?
国家为了打破互联网接入的垄断,也时时引入了铁通和广电、还有长城宽带等数十家小进入商进入互联网业务进入领域,他们也做了大量的接入工作,但由于他们都实力太小,虽然也发展了一些用户,但都形成不了规模经营,都处在了亏损的边缘,一直成不了气候,担当不起打破宽带垄断的重任。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何在:我认为国家互联网的准入政策和互联网网间流量结算政策是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
电信、联通他们坐享着互联网垄断的市场,用户的接入早晚都是他们的,他们当然会先调肥的吃,先发展城里的客户,这是因为城里的客户接入的投资少,见效快;农村客户接入投资大,见效慢;偏远地区更是这样。其他几个互联网接入商更没有能力发展农村客户。而有能力也有意愿在农村发展互联网用户的运营商--中国移动,却由于国家政策原因,挡在了门外。
今年初国家几个部委提出要在两年内要实现村村通光缆,村村实现光缆互联网接入,若按现在的情况,很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再者我们国家的互联网互联互通及流量结算政策严重不合理性是造成铁通、广电及他们互联网接入商亏损的根本原因。这样的政策存在,就是让中国移动成为互联网接入的运营商也绝对赢不了利的。为何?
目前国家的互联网网间流量结算办法是:根据原信产部2007年 12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除了中电信、网通、教育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电信、网通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要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支付结算费用。
费用有两种结算方式,第一是在交换中心按流量计算,标准上限为:结算费用(元/ 月)=1000(元/Mbps月)×结算速率(Mbps)。第二则是各公司之间协商,由其他企业单向付费给电信和网通。
由于上行和下行都算流量,对电信、联通之外的运营企业来说,无论是发展IDC业务,还是发展宽带用户,都需要向这两家付费。比如铁通的用户访问电信的网站需要铁通付费,电信的用户访问铁通的网站仍需要铁通付费。
这些年我们在通信领域谈的竞争过分关注手机通信的竞争,而互联网宽带业务的竞争与之谈的太少,目前是互联网宽带用户在北方上网90%的人只能用联通,在南方的人90%也只能用电信,他们要更换互联网运营商几乎是不可能的。而移动电话业务,虽然中移动占的分额超过70%,但你要对移动不满意可以随时更换成联通或电信的手机卡。我认为当前通信服务领域最需要竞争的是互联网宽带,希望更多的专家和通信主管部门多关注一下、多呼吁一下,互联网宽带上网最需要打破垄断,服务全国所有渴望上网的人们!